加拿大公民海外生子或?qū)⒆詣荧@得加拿大國籍
2025-06-12
6月5日,加拿大移民部部長Lena Metlege Diab正式向國會提交《C-3號法案》,擬修改加拿大《國籍法》,取消“第一代限制”,允許符合條件的加拿大公民將國籍直接傳遞給海外出生的子女。只要父母是加拿大公民,在孩子出生前滿足居住要求,即使孩子在海外出生也能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。

現(xiàn)行制度為何被判違憲?
根據(jù)加拿大現(xiàn)行《國籍法》,加拿大公民若在海外出生,其通過“血統(tǒng)”方式獲得的國籍不能再傳給下一代在海外出生的孩子。即便他們是加拿大公民,也不能自動將身份傳承給下一代。這一限制被稱為“第一代海外出生限制”。
2023年12月19日,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作出歷史性判決:
裁定現(xiàn)行“第一代海外出生限制”違反《加拿大權(quán)利與自由憲章》
認(rèn)定該政策造成"二等公民"現(xiàn)象
指出政策導(dǎo)致家庭跨國流動權(quán)利受限

新法案(C-3號法案)的核心修改:取消第一代限制
只要父母一方是加拿大公民(無論其本身是出生獲得還是歸化獲得國籍)
且該父母在子女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居住滿至少1095天(3年)
則其海外出生的子女可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

